农民工往往由穷省出来,然后到富裕的省去打工,这些人由于从穷省到富省,他们在富省看病的时候再回本地报销,这样的话异地医保就不堪重负,我甚至感觉异地医保将来会萎缩,越来越不让离开省的医保还可以回到本省报销,因为这等于“劫贫济富”。
这样下来,穷的地方就会越来越穷,医疗资源和报销的费用还输送给富裕的省,劫贫济富,这是第一个。所以他们现在把一些指标卡住了,不让你来做跨地的异地医保,这个将来要看省级医保的统筹水平去到哪里?如果以省为单位进行医保统筹的,那么跨省就会很困难。
有一些地方是以地级市为单位来进行统筹的,比如说新农合的时候,这样的话病人要跨城市很困难了。当然更多分得更细的,以县为医保统筹单位的,新农合的统筹单位基本上就跨不出县了,因为你一跨出就不给你报销。
那么在目前这种情况,因为大病不出县不仅仅是医疗质量的问题,说大病不出县,关键看质量,还有医保控费,他们不让他出县,不让他出地,不让他出省,这些是混合在一起,而且医保的力量有强大的杠杆作用。他基本上可以强迫你留在本地,你要离开可以,那你就自费,这样的情况如何办?在这种情况下,一个是因为医疗质量问题,一个是医保统筹的问题,所以我建议“大病不出县,重症省内看”,希望在省内进行调配,调配省内医疗资源,医保报销的资金以及医疗技术。
分级诊疗从省域做起的必要性!第一大病不出县,因为县医院关键是看质量,“大病不出县”,如果只能把他困在县里面,可能不一定治好,只是困在那里,所以我们希望是“重症省内看”,在省内协调,同时也包括医保资金在省内协调。
第二,本省的地级市医院和省级医院,必须有一个战略定位。明确省为单位的统筹的机构里面,地级城市医院做一些什么,是“县-级”的二级分级诊疗,还是“县-地-省”的三级分级诊疗,必须做好功能定位。